索引号: | 11411400005837408Q-038-0000016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7-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商财预[2023]221号 | 所属主题: | 其他文件 |
商丘市财政局 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财政资金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根据预算安排,经研究,现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财政补助资金指标,具体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科目。根据具体支出用途列相应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相关科目。
二、各区财政、卫生健康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并使用好财政补助资金、其他部门及其他渠道支持的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任务。请严格按照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资金分配、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三、请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各区要按照《中共商丘市委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区域绩效目标,于文件印发之日起30日内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上报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审核备案。各地卫生健康、财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市卫健委会同市财政局对考核结果进行检查。考核结果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附件:1、计划生育转移支付项目市级资金分配表
2、计划生育转移支付项目市级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
3、计划生育转移支付项目市级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商丘市财政局 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cf1e7ada59742ea89bcddeec9c3698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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