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版
适老版 | 无障碍阅读
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中国政府网 河南省政府网 商丘市政府网

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政策>其他文件>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11411400005837408Q-sqsczj-0000014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6-2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其他文件

商丘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27 浏览次数: 【字体:

商财购202310号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金融机构,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功能,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落实纾困惠企政策,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着力打造一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结合商丘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及备案管理。及时全面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原则上采购人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同时在“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依法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相关信息全面、真实、公开、有效,为融资金融机构核实政府采购合同真实性奠定基础。

二、加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信息化平台使用。中小微企业有意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看融资金融机构的相关信息,主动与业务经理联系对接,按照融资流程申请融资。中小微企业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按照融资金融机构的要求开设银行账户,确保回款账户和开户行信息的一致性、准确性,不擅自变更账户信息。

三、加强政府采购合同资金闭环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合同备案管理、资金支付等工作的协同推进,实现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全覆盖,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与预算一体化系统互联互通的基础上,实现政府采购合同资金在线闭关管理,确保资金能够及时支付到合同签订的回款账户,降低融资机构融资风险,切实提高融资机构放贷积极性。

四、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各金融机构要建立完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绿色通道,主动对接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进一步简化融资审批程序,精简所需材料,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即可申请贷款。积极推进互联网金融模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多样贷款方式,提高金融服务效率,提供高效、便捷、专业的融资服务。合理确定融资期限和授信额度,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准入门槛,原则上不要求供应商提供抵押、担保。对履约记录好、诚信资质高的中小微企业,金融机构在融资期限、融资额度、融资审查、利率优惠等方面要给予更大支持,切实降低融资成本,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五、加强沟通对接、强化联动协作。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上级机构的沟通对接,建立“一周一对接、一月一总结”的工作模式,以便于及时全面地掌握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信息。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积极性,强化对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

 

2023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