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
生效日期: | 2017-08-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商丘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降低国家重大水利 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 (区) 财政局:
现将《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降低国家重大水利
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豫财综〔2017〕6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豫财综〔2017〕62号)/UploadFiles/2017/8/20170******838444253.PDF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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