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00005837408Q-2022-0000002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5-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商财预〔2022〕117号 | 所属主题: | 精准扶贫 |
商丘市财政局 商丘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情况公告公示
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现将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省级资金(豫财农综[2022]7号):684万元
二、分配原则: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7号)和《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文件精神,拨付资金。市级下达资金文件号为:商财预〔2022〕117号。
三、资金结构
按照《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豫财农综[2021]8号)要求,省、市级财政要在保持投入总体稳定的基础上,继续按政策要求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县倾斜。脱贫县的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分配下达,市级分配到梁园区、睢阳区和示范区。本次上级下达我市的资金全额为11767万元,其中脱贫县10961万元,占比为93.2%;市级分配三区的资金为684万元。
四、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县(区) | 资金(万元) |
梁园区 | 246 |
睢阳区 | 340 |
示范区 | 98 |
合计 | 684 |
五、监督电话:0370-2697335 3288830
商丘市财政局 商丘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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