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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1400005837408Q-sqsczj-0000003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1-1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对市政协五届七次会议第5701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11 浏览次数: 【字体:

周贵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财政专项资金与政府产业基金统筹管理机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与市金融工作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投资集团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已出台《商丘市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为充分发挥政府性资金的产业引导、政策扶持作用,突出以产业项目为抓手,规范产业基金管理,提高产业基金效益,2022年2月23日,市财政局报请市政府同意,出台了《商丘市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商政〔2022〕3号)》,重点服务商丘高质量发展,服务市委、市政府战略目标,支持我市主导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战略性产业,支持创新创业、支持传统产业升级,支持中小企业,支持乡村振兴,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

二、建立了协调机制,明确了部门职责。

为加强横向联合和统筹协调,建立部门间协作配合机制,商丘市产业基金的管理设立商丘市产业基金管理委员会(下称基金管委会)。基金管委会主任由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常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工作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并明确了基金管委会和各部门在投资方向、项目储备、资金预算、项目遴选及投资、绩效评价等方面的工作职责。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对接基金托管机构,遴选基金管理人,之后将逐步开展产业基金管理工作。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2022年7月2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商丘市财政局,0370-2697633

联系人:李志成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二室。

商丘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7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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