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00005837408Q-sqsczj-0000003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1-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对市政协五届七次会议第57013号建议的答复
周贵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财政专项资金与政府产业基金统筹管理机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与市金融工作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投资集团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已出台《商丘市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为充分发挥政府性资金的产业引导、政策扶持作用,突出以产业项目为抓手,规范产业基金管理,提高产业基金效益,2022年2月23日,市财政局报请市政府同意,出台了《商丘市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商政〔2022〕3号)》,重点服务商丘高质量发展,服务市委、市政府战略目标,支持我市主导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战略性产业,支持创新创业、支持传统产业升级,支持中小企业,支持乡村振兴,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
二、建立了协调机制,明确了部门职责。
为加强横向联合和统筹协调,建立部门间协作配合机制,商丘市产业基金的管理设立商丘市产业基金管理委员会(下称基金管委会)。基金管委会主任由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常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工作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并明确了基金管委会和各部门在投资方向、项目储备、资金预算、项目遴选及投资、绩效评价等方面的工作职责。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对接基金托管机构,遴选基金管理人,之后将逐步开展产业基金管理工作。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2022年7月2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商丘市财政局,0370-2697633
联系人:李志成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二室。
商丘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7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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