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版
适老版 | 无障碍阅读
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中国政府网 河南省政府网 商丘市政府网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11411400005837408Q-sqsczj-0000003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1-1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商丘市财政局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30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11 浏览次数: 【字体:

  

利金战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小微企业发展基金 的建议收悉。经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充分发挥政府性资金的产业引导、政策扶持作用,突出以产业项目为抓手,规范产业基金管理,提高产业基金效益,2022年2月23日,市财政局报请市政府同意,出台了《商丘市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商政〔2022〕3号)》,重点服务商丘高质量发展,服务市委、市政府战略目标,支持我市主导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战略性产业,支持创新创业、支持传统产业升级,支持中小企业,支持乡村振兴,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对接基金托管机构,遴选基金管理人。之后将按要求设立中小微企业发展子基金。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2022年7月20日

                                    商丘市财政局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