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咨询内容
咨询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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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会计继续教育 | ||
咨询人 | 二李 | 咨询日期 | 2023-10-14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咨询内容 |
您好,打扰了! 我是2021年5月份考试,同年领取的会计证,请问2023年还需要继续教育吗?继续教育的平台入口在哪里? 感谢回复!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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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商丘市财政局 | 办结日期 | 2023-10-26 |
回复内容 | 您好,按照《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17]27号)文件要求,我省停止原有的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运转,基于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管理平台上的继续教育系统停止运行。目前,省财政厅正在升级建设新的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完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平台建成后将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咨询电话:0370-2697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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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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