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丘市财政局 商丘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商丘市市级科技创新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问1:文件出台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2025年4月,商丘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商政〔2025〕4号),其中要求我市每年要组织实施不超过5项市级重大科技项目和6项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为规范管理项目资金管理,与市科技局联合制定本办法。
问2:资金支持的方向和开支范围是什么?
支持方向主要包括市级重大科技项目、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等科技创新活动。开支范围主要包括设备费、业务费和劳务费等直接费用。不包括房屋、水电暖等间接费用。
问3:资金开支范围为什么不包括间接费用?
由于资金是支持市级重大科技项目和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项目单位应具备基本的研发能力和条件,因此,不再支持房屋租赁、水电暖等间接费用,专门用于科技研发支出。
问4:资金拨款程序是怎么样的?
项目确定后,按照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30%拨付启动经费。在取得预期成果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按规定程序据实拨付剩余资金。绩效评价为“良”以上的,在补助资金限额内据实结算;项目未完成任务目标且综合绩效评价为“差”的,收回剩余资金。
问5:什么是经费包干制?
科技经费包干制是一种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模式,允许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需求自主决定经费使用,减少预算编制和报销限制,以提升科研效率和创新活力。主要包括实行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赋予项目负责人经费支配权,实行结果导向和公开公示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