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市级会议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会议费管理,市财政局对现行市级会议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经市政府同意于2025年7月16日印发实施《商丘市市级会议费管理办法》(商财行〔2025〕3号)。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25年2月,河南省财政厅修订印发了《河南省省级会议费管理办法》(豫财行〔2025〕4号),在原办法基础上明确线下和线上会议费的开支范围和核算办法等,并再次强调要严控各类会议规模,从严从紧核定会议费预算。参照省财政厅豫财行〔2025〕4号文件做法,市财政局对《商丘市市级会议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二、修订主要内容
《办法》修订后共6章28条,从规范管理、严控支出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一)将线上会议纳入管理。线上会议指采取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召开的会议,含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会议。明确线上会议费开支范围,规定不安排报到和离开时间,且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原则上不安排食宿。
(二)严格会议审批。一、二、三类会议均应按规定报市委或市政府批准后召开;市直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全市性会议,未经市委批准,不得请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参加。
(三)明确支出渠道。预算执行中,市财政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实际批准的会议天数、参会人员数量和会议费综合限额标准,视情况核定部分重大会议经费;市直部门按照会议天数、参会人员数量和会议费综合限额标准,从其公用经费或制度允许列支会议费的专项经费中支出会议费。
(四)贯彻过紧日子精神。市直部门应当加强会议统筹,少开会、开短会,简化办会形式。提倡市直部门采用线上会议形式,并优先选择部门内部电视电话等现有系统。明确“不得发放文件袋、笔记本、笔等各类办公用品”和“会议费不得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业资助”等。
(五)其他修改完善内容。对市直部门切实做好会议费预算绩效管理提出要求。明确市内驻商丘市区以外市直单位按照当地会议费相关标准执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