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OrganizationCode}-2021-0000019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2-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商财预〔2021〕496号 | 所属主题: | 精准扶贫 |
商丘市财政局 商丘市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情况公告公示
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现将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豫财农综[2021]32号):3226万元
二、分配原则: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32号)精神,拨付资金。市级下达资金文件号为:商财预〔2021〕496号。
三、资金结构
按照《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豫财农综[2021]8号)要求,省、市级财政要在保持投入总体稳定的基础上,继续按政策要求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县倾斜。脱贫县的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分配下达,市级分配到梁园区、睢阳区和示范区。本次上级下达我市的资金全额为43327万元,其中脱贫县40101万元,占比为92.6%;市级分配三区的资金为3226万元。
四、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县(区) | 中央资金 | 备注 |
梁园区 | 1152 | |
睢阳区 | 1488 | |
示范区 | 586 | |
合计 | 3226 |
五、监督电话:0370-2697335 3288830
商丘市财政局 商丘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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