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11400005837408Q-2021-00019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生效日期: 2021-01-08 废止日期: 文 号: 豫财税【2020】17号 所属主题: 政策法规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跨地区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计算缴纳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21-01-0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相关阅读:关于《河南省跨地区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计算缴纳管理办法》的解读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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